习近平11月7次谈到追逃追赃和反腐国际合作

  • 投稿Stan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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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策划】

2014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APEC会议和G20峰会上,在会见美国总统奥巴马、加拿大总理哈珀时,在访问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斐济期间,至少7次谈到国际反腐败合作、海外追逃追赃话题,更是传递出积极而强烈的信号意义。

“2014年12月1日前自首可减轻处罚”,这是我国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于2014年10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进行海外追逃的最后通牒到期。有专家分析称,追逃方式——劝返成为“第一选择”,跨国追逃追赃走向常态化,海外追逃或成反腐“第二战场”。随2014年11月APEC北京会议发布《北京反腐败宣言》及G20会议通过《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中国与外国以及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建立,腐败官员的“避罪港”正逐步被击破。文/蒋伊晋 刘佳

2014年11月22日,正在斐济访问的国家主席习近平表示,中方感谢斐方协助中国政府开展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希望继续加强两国执法合作。习近平所说的“斐方协助海外追逃追赃”,就包括了中斐执法部门合作将“美女高管”陈怡从斐济押解回国这件事。

2013年8月,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潜逃斐济,有报道称她携带了5亿元现金。公安部会同上海市公安局组成11人境外缉捕工作组前往斐济,在斐方执法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迅速将已取得瓦努阿图身份证、正准备乘机逃亡他国的陈怡抓获,查获了近千万元现金和奢侈品。当年8月19日陈怡被押解回沪。

2014年11月以来,习近平在APEC会议和G20峰会上,在会见美国总统奥巴马、加拿大总理哈珀时,在访问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斐济期间,至少7次谈到国际反腐败合作、海外追逃追赃。反腐学者认为,中国最高领导人就此问题如此密集的表态非常罕见。除了与其他国家政府间的合作,中国还积极参与至国际研究反腐败的一些非政府组织中,比如中国最近主动提出并加入总部位于维也纳的国际反腐败学院。从2014年年初开始对“裸官”进行治理,到2014年7月中纪委新设国际合作局、公安部开展全面追逃追赃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2013年12月,国家最高领导人密集就跨国反腐作出表态,中国正在切断贪腐官员们的出逃后路,也在向这一群体发出震慑信号:中国正多渠道参与国际反腐追逃,贪腐官员们将无避罪天堂。

APEC反腐合作网络三个月高效成立

北京平安里西大街41号,刚刚从广安门南街甲2号搬来的监察部设立了一个新的国际机构,这就是亚太经合组织( APEC)反腐败合作执法网络(ACT-NET》秘书处。2014年11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21个经济体反腐败机构和执法机构向秘书处报来了联络人信息,ACT-NET已经正式运行。

ACT-NET在三个月内迅速设立以及秘书处设在中国监察部,都离不开中国的主动参与。

2014年8月,APEC反腐败系列会议在北京召开。正是在这次会议上,决定将反腐败合作执法网络初始阶段(2014至2015年)的秘书处设在中国监察部,并通过了ACT-NET职权范围文件。

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出席这一会议时表示,中国愿意充实反腐败国际合作内涵,提升合作水平,把追逃追赃作为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重点内容,进一步采取务实措施和切实行动,在交换案件信息、追缉外逃贪官、追缴腐败资产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据了解,黄树贤正是成立APEC反腐败合作执法网络的牵头负责人。

短短三个月,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从构想成为现实。参加了上述会议的中纪委特约监察员、中国人民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周淑真说,其速度之快超过了她的预料。“这足以表明,十八大以来的高压反腐,中国赢得了世界赞誉,各国渴望跟中国在反腐方面深度合作,这也体现了在中国引导下APEC强大的行动力。”

ACT-NET组织结构包括主席、联络人和秘书处。主席由每年的APEC反腐败工作组主席担任,联络人负责统一协调本经济体的反腐败执法机构对外开展合作,秘书处负责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日常行政事务,包括维护更新联络人名单、为培训项目提供协助等。

ACT-NET总共由80多人组成,中方联络人员分别来自监察部、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人民银行。

如何利用APEC反腐合作网络追逃追赃

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的成立,旨在加强各成员国之间以追逃追赃为重点的个案合作、经验分享和能力建设。

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庄水德对记者说,这个网络将为各国合作反腐提供一个具体平台。比如,中国向一个国家提供外逃人员名单等信息后,对方可以配合调查该外逃人员在该国的动向,缩短我们追逃的时间。在过去几十年中,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成为中国外逃贪官主要目的地,一些国家甚至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贪官一条街”和“腐败子女村”。反腐机关也基本摸出了贪腐官员的出逃路径,即“用权谋利→聚敛财产→家属先行→转移资产→准备护照→择机出逃→谋取外国身份”。

海外贪官资产的追回和引渡是一个昂贵的过程。在调查和起诉阶段的经济成本,特别是当案件牵涉到不同国家的时候,必须纳入在不同国家涉及管理、差旅、通讯、翻译和律师、证人等人员的费用。据媒体报道,公安部经侦局一些办案人员介绍,由于相关司法制度差异和海外信息情报的短缺,从锁定目标到实施跨国抓捕,耗费诸多人力、时间和资金。上述办案人士认为,上述网络加强信息共享和司法机关合作,将有助于减少沟通成本,提升抓捕速度。

“前端预警”是各国的难点。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如果通过信息共享和重点监测,发现某个官员的子女、父母、亲属等利益相关人出境、移民后过着明显与其申报职业收入不符的奢侈生活,对于司法机关判定嫌疑人是否有转移、漂白资产等十分重要,这方面的信息合作将有助于尽早发现腐败苗头,展开调查,将外逃遏止在萌芽之中。

高波说:“APEC会议通过的《北京反腐败宣言》,将使中国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APEC成员在引渡条约、司法协助、反洗钱等领域的谈判加速。”

从APEC到G20传递的反腐信号

国家主席习近平2014年11月11日在介绍APEC会议取得的主要成果时说,我们大力推动亚太反腐败合作,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就追逃追赃、开展执法合作等达成重要共识。这些共识体现在2014年11月8日由A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北京反腐败宣言》中。《宣言》提出,建立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目标建成一个亚太地区反腐败与执法机构间分享信息与交流经验、技术的非正式合作机制,为侦测、调查并起诉腐败、贿赂、洗钱与非法贸易提供便利。

这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反腐败宣言,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合作方面的关切和立场,对于引领亚太地区反腐败合作朝追逃追赃等务实合作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紧接着APEC会议召开的G20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再次谈到,要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这一会议上,G20成员国领导人同意,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还制定了《2015-2016年G20成员反腐行动计划》。

澳大利亚著名反腐败和反贿赂问题专家罗伯特·瓦尔德对记者表示,两次国际性会议上达成的协议,主要将对外逃的腐败分子形成一种震慑力,就是你所躲藏的地方将不再安全

比如,这些协议让中国向那些住在澳大利亚的经济犯或者将财产转移到澳大利亚的贪官传递一个信息,就是你可以跑,但是我们能找到你。我们将会和外国政府合作将所有非法获取财产找回,你也会因为你所犯的罪被抓捕。这些信息传递给媒体,外逃的嫌疑犯们将会知道澳大利亚不再是他们的避罪天堂。

不过,瓦尔德也坦诚表示,国际合作反腐具体面临的是不同国家的不同法律体现,比如G20合作反腐,就是十几个成员国在十几套不同法律体系下进行,这将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迈出与国际民间反腐机构合作步伐

除了加强与其他国家政府间的合作,中国还积极参与至国际研究反腐败的一些非政府组织中。

2014年11月20日晚,国际反腐败学院院长马丁向记者确认,2014年9月16日,中国主动向奥地利外交部递交申请书,申请加入国际反腐败学院。在按规定履行一系列程序后,该申请于2014年11月15日已生效,标志着中国正式加入该学院。成立于2010年的国际反腐败学院是全球第一所反腐败国际学院,是一个完全独立于政府的组织,旨在提供反腐败教育和专业培训,促进对有关腐败现象的研究,提供打击腐败的技术援助,并促进反腐败国际合作与交流,国际刑警组织也予以大力支持。

马丁向记者透露,早在中国正式加入前,该学院就已经和中国大陆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展开合作,2014年夏天,还有中方人员参加国际反腐败学院的培训。

“中国是一个大国,有很多‘老虎’和‘苍蝇’,面临严峻的反腐败问题,我们一直欢迎中国的加入。”马丁对记者说,相信中国的加入会促进中国和其他国家在经验方面的借鉴与交流,各方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协作。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认为,中国这一举动有利于扩大和国际社会在反腐败方面的经验交流、法制方面的沟通,在反腐败人员培训方面也能够开展一些国际合作。黄风对记者说,可以说,中国正在通过多渠道参与国际合作反腐。我国已经明确提出将“反腐败”作为国家战略,无论是APEC、G20会议上,还是加入国际反腐败学院,“只要有场合,我们都愿意参与到国际反腐败合作中”。

国际反腐合作,不仅仅中国需要

反腐学者认为,之所以中国能与其他国家达成反腐成果,也反映出合作反腐是各个国家的共同需求。亚太经合组织秘书处执行主任博拉尔德在APEC会议期间曾透露,发表《反腐宣言》是中美两国共同的愿望。

黄风指出,这两年中国进入反腐高潮,尤其是加大海外反腐力度,让人误以为中国在海外追逃方面对刑事司法合作需求挺大,而且都是有求于别人。实际上,很多发达国家对中国也有司法合作的请求,例如APEC的成员美国、澳大利亚等,而且请求数量超过中国对其他成员的请求。他们的一些跨国公司在海外行贿,发生商业腐败,同样需要我们提供协助,他们也需要按照我们的法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庄水德说,我们现在的反腐败主要集中在公共部门,比如一些政府贪官逃往海外;而发达国家的腐败主要集中在私营部门。这一点得到了韩国高丽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李正男的认同。她对记者表示,在韩国这样的国家,政府部门和公共部门的资产监管非常严格。比如一个政府部长,根据韩国的法律,每年都需要公开自己和家人的财产,同时向国会说明增加的财产有多少,并介绍是通过何种方式获得的。

“但是企业里面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大笔财富后逃到国外的情况。这种情况要把人和钱追回来在韩国也是比较困难的事情。”她积极肯定APEC和G20会议取得的合作反腐方面的成果。

她举例说,“如果一个韩国企业家通过贪污方法得到一大堆钱,拿到中国投资的话,我们邀请中国协助,处理这个问题,相比以前就容易得多。现在是全球化社会,国家之间一起管理腐败问题,是很好的方法。”

高波认为发表《北京反腐败宣言》具有战略意义,“在中美两国的共同推动下,亚太各国在打击腐败方面达成共识,将对外逃贪官产生巨大震慑”。

(转自:《南方都市报》)